根据开展试用期转正考核相关yh0612cc银河要求,考核工作组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了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会,经被考核人员述职、考核小组商议及投票、现场唱票等环节,同意杨娜老师按期转正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3月2日至3月4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ljxysmflxy@sina.com邮箱。
上一条:商贸与法律学院学生党支部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公示 下一条:商贸与法律学院关于推荐学校第一届“双代会”代表的公示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