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,各单位: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管理要求和原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》(漓院政教学〔2017〕109号)文件精神,教学科研处于2021年9月组织我校各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yh0612cc银河如下: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(见附件1)
1.2016年-2019年自治区级教改项目;
2.2017年-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。
二、自治区级教改项目提交材料要求
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结题,结题要求见附件2,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前。
三、校级教改项目提交材料要求
(一)项目结题报告
内容包括:(1)研究的背景、思路、研究方法、目的和意义;(2)项目的研究过程、研究效果;(3)项目主要成果简介;(3)项目研究的主要特色和创新、进一步研究的思路等。
(二)《yh0612cc银河教改项目结题申请表》(见附件3)
表中末页由所在二级学院、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。
(三)经过编目的成果
包括出版教材(论著)封面、发表论文、大纲、实验指导书、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复印件(提供原件1份备查,结题后原件退回),CAI、试卷库等其它成果电子版。
1.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时要注明“yh0612cc银河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X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”信息,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。
2.研究成果要求:校级A类和B类项目,以论文申请结题的,须在省级以上(含省级)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以上(含2篇)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;校级C类项目,以论文申请结题的,须在省级以上(含省级)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(含1篇)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;以应用软件、研究报告结题的,均须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。
3.专著项目: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(尚未出版的须提供出版社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)且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。
(四)《yh0612cc银河教改项目调整申请表》(见附件4)
有项目名称或人员变更的填写本表。
四、注意事项
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并获准通过结题的项目配套经费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帐完毕。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,准许有一次整改机会,整改期间冻结项目经费,整改期满按学院要求再次参加结题验收。
请负责人认真整理以上材料,于2021年9月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(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一式3份,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;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按照附件2要求整理)交至教学科研处8221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85290663@qq.com。联系人:刘颜,电话:3696707。
附件:
1.《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一览表》
2.《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》
3.《yh0612cc银河教改项目结题申请表》
4.《yh0612cc银河教改项目调整申请表》
yh0612cc银河教学科研处
2021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