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,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管理暂行规定》(漓院政教学〔2017〕48号)文件精神,现组织开展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yh0612cc银河如下:
一、兼课备案的对象
兼课备案对象:计划在秋季学期兼课的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。兼课人员须为已经通过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、在能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符合所兼课程能力要求的人员。
二、兼课备案的程序
(一)个人提出申请:申请人填写“兼课备案表”见附件1。
(二)意见签署:申请人须经得任职单位审批同意后(中层管理干部兼课须经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同意,专职辅导员兼课的须经学生事务部同意),申请人将表格送交课程对口学院签署是否同意兼课的意见。课程对口学院同意聘任兼课的,提交教学科研处审批。审批同意后,申请人将表格交回课程对口学院。课程对口学院进行汇总并填写“兼课备案汇总表”见附件2。
(三)兼课备案情况上报:课程对口学院向人力资源部上报附件1、2材料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均需按要求提交纸质版“兼课备案表”。各学院院长、教学副院长、党政教辅部门“双肩挑”人员可不用备案。
(二)个人申请及课程对口学院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:2021年7月2日(星期五)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。联系人:林榆峰,联系电话:3696213。
附件:1.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表
2.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汇总表
人力资源部
2021年6月23日